期权合约到期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开展沪深 300 股指期权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沪深 300 股指期权合约自 2019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月份和挂盘基准价
沪深 300 股指期权首批上市合约月份为 2020 年 2 月( IO2002 )、 2020 年 3 月( IO2003 )、 2020 年 4 月( IO2004 )、 2020 年 6 月( IO2006 )、 2020 年 9 月( IO2009 )和 2020 年 12 月( IO2012 )。
各合约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结合沪深 300 股指期权做市商报价等因素确定,并在合约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三、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
沪深 300 股指期权合约限价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 20 手。
四、交易保证金
我司沪深 300 股指期权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为 12% ,最低保障系数为 0.5 。
五、持仓限额
同一客户某一月份沪深 300 股指期权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 5000 手(在不同会员处持仓合并计算)。
六、行权与履约
七、交易限额
沪深 300 股指期权上市初期实施交易限额制度。自沪深 300 股指期权上市首日至 2020 年 3 月的第 3 个星期五( 2020 年 3 月 20 日),客户该品种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 50 手,单个月份期权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 20 手,深度虚值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 10 手。自 2020 年 3 月的第 4 个星期一( 2020 期权合约到期 年 3 月 23 期权合约到期 日)至 6 月的第 3 个星期五( 2020 年 6 月 19 日),客户该品种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 100 手,单个月份期权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 50 手,深度虚值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 20 手。
客户第一次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交易所将对其采取限制开仓 5 个交易日的措施。第二次出现,交易所将对其采取限制开仓 10 个交易日的措施。第三次及以上出现,交易所将对其采取限制开仓 1 个月的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期权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
每手看涨期权交易保证金 = (合约当日结算价 × 合约乘数) +max (标的指数当日收盘价 × 合约乘数 × 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 - 虚值额,最低保障系数 × 标的指数当日收盘价 × 合约乘数 × 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
每手看跌期权交易保证金 = (合约当日结算价 × 合约乘数) 期权合约到期 +max (标的指数当日收盘价 × 合约乘数 × 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 - 虚值额,最低保障系数 × 合约行权价格 × 合约乘数 期权合约到期 × 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
其中,股指期权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最低保障系数见上文。看涨期权虚值额为: max[ (股指期权合约行权价格 - 标的指数当日收盘价) × 合约乘数, 0] ;看跌期权虚值额为: max[ (标的指数当日收盘价 - 股指期权合约行权价格) × 合约乘数, 期权合约到期 0] 。
九、相关费用
沪深 300 股指期权合约的手续费标准为每手 45 元,行权(履约)手续费标准为每手 6 元。交易所暂不收取沪深 300 股指期权合约的申报费。
十、询价限制
客户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得小于 60 秒。
十一、做市商
沪深 300 期权合约到期 股指期权做市商可以在交易日 9:30-15:00 ,通过会员向交易所申请双向期权持仓自动对冲平仓,自动对冲平仓暂不收取手续费,申请后持续有效。做市商也可以在上述时间申请取消自动对冲平仓。做市商所有月份沪深 300 股指期权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 60000 手。做市商所有月份沪深 300 股指期货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 20000 期权合约到期 手。
十二、交易权限开通
投资者通过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的考试平台进行在线知识测试,测试分数需达到 80 期权合约到期 分及以上。投资者可以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向我司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
十三、强行平仓规则和程序
当乙方资产账户客户风险率大于 100% 时,甲方将于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中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乙方应在下一交易日开盘前追加保证金,直至可用资金大于零,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资产账户的持仓进行部分或全部强行平仓处理。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当乙方资产账户的交易所风险率大于 100% 时,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随时对乙方资产账户的持仓进行部分或全部强行平仓处理。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1 、上一交易日结算后客户风险率大于 100% ,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保证金追加到位或自行平仓化解风险,客户风险率仍维持在 100% 以上的;或虽有入金或平仓操作,但账户风险仍然较大的;
期权合约到期
关于 i2208 、 l2208 、 m2208 、 v2208 、 pg2208 、 pp2208 、 p2208 系列期权合约到期行权及履约的提示
2022 年 7 月 7 日是 i2208 、 l2208 、 m2208 、 v2208 、 pg2208 、 pp2208 、 p2208 系列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和到期日,为确保期权合约到期日行权和履约的顺利进行,您应充分了解期权的行权和履约的规则和相关风险,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妥善处理期权持仓,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公司现就 i2208 、 l2208 、 m2208 、 v2208 、 pg2208 、 pp2208 、 p2208 系列期权到期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持有 i2208 、 l2208 、 m2208 、 v2208 、 pg2208 、 pp2208 、 p2208 系列期权的买方客户行权,请在 期权合约到期 2022 年 7 月 7 日 15:20 之前按照我司要求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包括行权手续费和相应期货合约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等), 15:20 之后到账的入金将不计入行权所需的可用资金,如果保证金账户内没有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不包含因持仓对冲、组合保证金优惠、期权行权盈亏、期货浮动盈亏、到期期权卖方未履约、结算时保证金变化等原因导致结算后所释放的资金),我司将按交易所规则进行放弃行权处理。期权为实值但行权资金不足的,您也可以在收盘前进行平仓操作以维护您的权益。
五、 i2208 、 l2208 、 m2208 、 v2208 、 pg2208 、 pp2208 、 p2208 系列期权到期日当天公司将暂时关闭权利方客户的银期转帐出金通道,请客户提前做好资金的安排。
期权合约到期
一、 上海期货 交易所铜、铝、锌、黄金、天然橡胶 2208系列 期权合约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均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前 一 月的 倒数 第 5个交易日,即2 022 年 7 月 25 日。
二、期权买方申请行权或按照交易规则自动行权的持仓,应在 2 022 年 7 月 25 日 15: 20 之前按照我司的要求,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 15: 20 之后到账的资金将不计入行权所需的可用资金。
四、期权买方若不同意按照交易所规则自动行权的,需 选择平仓或 在期权合约到期日 当天 申请放弃。
五、为配合交易所到期日期权合约的行权和履约工作,期权买方客户请于 2 022 年 7 月 25 期权合约到期 日 15: 20 之前提交行权或放弃申请, 15: 20 之后我司将不再接受行权或放弃申请。
期权合约到期
2022年4月到期的50ETF期权合约、300ETF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为2022年4月27日,届时期权合约将到期并行权。
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 期权合约到期
一、行权日当天,提出行权的认购期权权利方需准备足额的资金,提出行权的认沽期权权利方需准备足额的合约标的。期权权利方可对所持有的相同合约标的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合并申报行权。
二、行权交收日,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转到证券账户的合约标的不能用于当天期权的行权交收。
三、认购期权权利方通过行权得到的合约标的在行权交收日下一交易日起可以卖出。
四、中国结算将于到期日前第二个交易日日终自动解除认购牛市价差策略、认购熊市价差策略、认沽牛市价差策略和认沽熊市价差策略;将于到期日日终自动解除跨式空头策略、宽跨式空头策略。
请各期权经营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做好投资者合约到期及行权提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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